关键词:政府采购 采购中心
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对供应商提出的有关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的询问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对供应商的质疑,应当要求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质疑为无效质疑。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同时送采购中心备案。
采购中心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应当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委托授权的事项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在质疑供应商依据有关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时,应当积极协助财政部处理相关投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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