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门户:
关键词:
大气污染
8月3日电(记者 周颖)珠三角及清远市不得再新建陶瓷厂。这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中提出的内容。
方案从工业源治理、移动源治理、面源治理、污染天气应对、政府和部门责任5个方面提出18项措施,并对广东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城市提出了明确的达标期限:上年未达标的城市须于次年6月底前公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达标期限不能迟于2020年。
工业源治理方面,方案提出珠三角地区及清远市不再新建陶瓷厂(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现有陶瓷厂要推广使用天然气;珠三角地区禁止新、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全省范围内禁止新建(含扩建、技改)以石油焦为燃料的项目。
方案提出加快推广电动汽车。深圳要在2017年实现公交纯电动化,2020年实现出租车(含网约车)纯电动化;广州、佛山2017年起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应全面实现纯电动化。方案还提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等治理措施。
方案提出全面加强饮食油烟治理,2017年前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大型餐饮业户加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方案还提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依法处罚露天焚烧工业废弃物、垃圾、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
中国清洁门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未注明其他出处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清洁门户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清洁门户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其他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对其负责。
③ 有关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中国清洁门户网 QQ:2031187338
[关闭当前页] |
更多相关文章: